正如尼娜所說的,科林是一個“留不住”的人。
他在官邸只住了兩夜就和埃文一起回了洛杉磯。
到了洛杉磯,他在埃文那里借宿了幾天,選好中意的工作后便立刻搬了出去。
作為大哥,在弟弟家破壞人家的二人世界算是怎么回事。
說起科林的工作,埃文雖然當時答應的痛快,過后卻犯起了難——他不知該如何安排。科林是要回大學繼續學業的,因此現在的工作只能算是兼職。這個兼職肯定不能是像維吉妮亞上大學最開始做的那種,那純粹是賺生活費的。而科林不需要賺生活費。
按埃文的想法,科林的兼職應該和其專業相關,應該像準畢業生的實習一樣,能為其履歷添一筆。
否則還不如不干。
畢竟,科林雖然沒有明說,但埃文篤定,他十有是被厄爾說服了。
既然要從政,現在開始就打造一份光輝一般的履歷是他這種出身的常規操作。
依照這個要求,埃文覺得只有法務這個工作適合科林。但問題是,他旗下的幾個公司,需要法務出面的工作,大多偏向于公司法,專利法等方向。他不知道這些科林還能不能勝任。
要知道他大學雖然學的是法律,就讀的學校還是全美知名的耶魯法學院,但只上了兩年就跑了。
何況耶魯法學院是出了名的“不務正業”,有人說它是“除了法律什么都教”。這話當然不是字面意思,而是指它的教學比起法律條文是怎么樣的,更加注重法律為什么是這樣,應該是怎么樣,既所謂的輕具體的法律,重法學理論。
耶魯法學院因為它的教學理念,教出了許多熱衷于政治的畢業生,其中有不少人當上了參議員,聯邦政府高官,擔任聯邦各級法官的更是數不勝數。
“后來”更是出了兩任總統。
當然,對于埃文來說,最有名的“校友”當數其中一位總統,那個差點被彈劾下臺的克林頓。
嗯,也不知道現在這位風流總統出生了沒有。
呃,說回正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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